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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5滨州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北镇师范专科学校、开始举办专科教育,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滨州学院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是2000年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2013年升格为校直科研机构。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以及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等科研创新平台,主持开展的“黄河三角洲文化创新工程”获首届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
近年来,主持承担各级各类课题126项。其中,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39项,横向合作项目20余项;出版《黄河三角洲古文化遗存研究》《黄河三角洲历代名人大观》等黄河三角洲文化书库系列学术著作37部;在《文史哲》《历史研究》等发表论文203篇,在《光明日报》开办“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专栏发表系列文章10篇。研究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13项,山东省首届泰山文艺奖2项,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市厅级科研成果奖近百项。
伴随2019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国家战略的实施,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当前,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正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争在前、做在先,在黄河三角洲文化、人口、经济、社会等方向开展纵深研究,推动黄河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黄河三角洲研究新高地,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学科
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管理学(文化事业管理或文化产业研究方向)。
三、引进人才类型
(一)第一层次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卓越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的顶尖学者。
(二)第二层次
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创造性、战略性思维和优秀团队领导能力的领军人才。
(三)第三层次
在所属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的杰出人才。
(四)第四层次
学术思想活跃,教学科研水平居于所在学科领域同年龄段学者前列,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第五层次
A类:具有航空类学科研究背景的博士。
B类:满足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博士。
C类:符合学校教学、科研等一般需要的博士。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
提供丰厚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
年薪200-400万元,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300-1000万元、非实验学科150-500万元;配偶安置。
(三)全职引进的杰出人才
年薪100-300万元,安家费80-12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0-300万元、非实验学科100-200万元;配偶安置。
(四)全职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
年薪50-150万元,安家费50-10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50-150万元、非实验学科30-100万元;配偶安置。
(五)全职引进的博士人才
A类:安家费50-65万元;科研启动费30万元。
B类:安家费40-5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C类:安家费25-3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10万元、非实验学科5万元。
(六)引进的博士人才,滨州市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3年;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的再提高50%,每月给予7500元生活补助。
(七)引进的博士人才,三年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八)引进的博士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副教授。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可直聘教授。
(九)引进的博士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可直聘教授。
(十)引进人才的安家费一次性发放。
(十一)配偶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十二)引进的航空类博士配偶,可按劳务派遣方式校内安置。
(十三)提供人才公寓、周转房。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十四)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十五)子女入学安排。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滨州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十六)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七)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十八)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十九)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二十)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电 话:13210402178,0543-3196080
邮 箱:13210402178@163.com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