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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北镇师范专科学校、开始举办专科教育,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2021年10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2年12月成功实现省市共建滨州学院。学校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59个本科专业、2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135人,其中高级职称431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实施“一流学科建设计划”、“1355科技创新工程”,不断强化优势特色,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滨州学院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是2000年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2013年升格为校直科研机构。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以及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等科研创新平台,主持开展的“黄河三角洲文化创新工程”获首届山东省政府文化创新奖。 近年来,主持承担各级各类课题126项。其中,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39项,横向合作项目30余项;出版《黄河三角洲古文化遗存研究》《黄河三角洲水文化研究》《黄河古镇》等黄河三角洲文化书库系列学术著作37部;在《文史哲》《历史研究》等发表论文203篇,在《光明日报》开办“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专栏发表系列文章10篇。研究成果获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奖励13项,山东省泰山文艺奖2项,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奖3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以及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市厅级科研成果奖近百项。 伴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国家战略的叠加实施,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当前,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所正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争在前、做在先,在黄河三角洲文化、人口、经济、社会等方向开展纵深研究,推动黄河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造黄河三角洲研究新高地,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学科或方向 中国史、公共管理(文化创意或文化产业管理方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师风行为规范,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的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2.第二层次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第三层次 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杰出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第四层次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青年博士 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较好的教学科研基础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A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D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人才引进待遇 (一)第一、二层次人才:提供丰厚的年薪、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待遇面议。 (二)第三层次人才:年薪50-120万元,安家费160-30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120-200万元、非实验学科40-60万元。 (三)第四层次人才:年薪20-50万元,安家费130-16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60-120万元、非实验学科20-30万元。 (四)青年博士: A类:安家费6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B类:安家费4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C类:安家费35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D类: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验学科20万元、非实验学科10万元。 注:航空类学科研究背景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分别上浮10万元。 (五)引进的博士人才,三年内享受七级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六)引进的A类博士可直接聘为校聘副教授。 (七)学校设置“领军人才”“杰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三类特聘岗位,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100万元,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竞聘至相应岗位。 (八)引进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跨层级竞聘至高级岗位,达到学校直聘教授、副教授条件,可直聘教授、副教授。 (九)安排博士办公室,配备电脑;在科学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申报、创新团队组建、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设备购置和科研用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十)依照滨州市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可连续三年享受滨州市生活补贴5000元/月(“双一流”建设、TOP200高校为7500元/月)。 (十一)引进人才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属滨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滨州市原则上对口安置。 (十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就读滨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校协调滨州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筹安排;就读滨州学院附属小学,不受学区限制。 (十三)引进人才可根据滨州市政策拎包免费租住人才公寓,也可入住学校周转房。 (十四)引进人才在滨州市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十五)符合各级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推荐成功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十六)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享受相应免费健康查体等医疗保障待遇。 (十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滨州市200万元人才津贴。 (十八)引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及学校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和薪酬待遇。 (十九)全职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电 话:13210402178,0543-3196080 邮 箱:13210402178@163.com 地 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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